家住龙岗的刘先生今年年初刚买了新房,可事后李先生三天两头接到装修公司电话询问其是否装修。由于自己也预备寻找装修公司装修新家,于是刘先生在打来电话的装修公司中选定了几家进行比较,最终选择了一家要价最便宜的公司,谁知3万元装修款打过去了,对方人也联系不上了。
今年年初,刘先生在横岗街上买了一套3室一厅的清水房。买完房子后,刘先生便陆续接到了装修公司的电话询问其是否装修。
3月26日,刘先生又接到一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电话,对方称如果刘先生选择其公司为其装修,将立即享受打7.5折且送家电的优惠。
通过近一个月的对比,刘先生发现该装修公司不仅价格优惠,还赠送彩电,于是李先生在认真仔细的对比下决定以3万元价格与该公司签订合同进行装修。
4月29日,装修公司向刘先生寄来了一份装修合同,合同中署名装修公司负责人为“李锐东”,而装修合同中写明需要李先生预先支付3万元装修款。5月1日下午,李先生将3万元通过ATM机汇入了对方账户。
5月9日,原本是约定装修队进场做工的日子,可刘先生却怎么也联系不上装修公司工作人员。直至5月25日,在联系了近半个月无果后,刘先生最终向横岗派出所报了警。
经调查,合同中署名的“李锐东”是假名,目前,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小编提醒广大深圳市民,在找家装公司时,一定要寻找正规的装修公司,不要为了贪图一时的便宜选择一些空壳公司,家是长久家住的地方,健康安全是用钱买不到的。在签订合同前,一定要核实对方公司的真实度,与对方负责人的身份信息,避免被骗。